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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安排:48课时
课程内容:
导游从业资格证招生培训简章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国家为了保障旅游业的健康发展,规范导游从业人员的管理,颁布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建立了导游资格证考试制度。国家导游资格证,是指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一、培训对象
凡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有适应导游需求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
报名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健康表及导游报名表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二、考试科目、内容和分值
(一)笔试
1.导游基础知识:包括全国导游基础知识、河北省导游基础知识。参考教材为河北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参考教材编写委员会编辑、中国旅游出版社2007年5月出版的《导游基础》。
2.导游综合知识:包括旅游政策法规、旅游职业道德、导游服务规范。参考教材为河北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参考教材编写委员会编辑、中国旅游出版社2007年5月出版的《旅游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导游服务规范》。
以上科目每科分值150分。其中客观题(标准化试题)100分,主观题50分。
(二)面试
导游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取得面试资格考生须在网上交费、打印面试准考证后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为导游模拟讲解、景区(点)知识、导游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仪容仪表等。分值为100分。
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的语种进行面试。
(三)加试
已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申请加考其他语种的考生,须在面试开始前报名、交费,并取得面试准考证。用所报考的语种进行面试。
三、考试时间
(一)笔试每年11月 (二)面试次年1月